除了〝扯〞,我還能說甚麼呢?因為家人過世,去葬儀社談價錢事宜,竟被有性侵前科的生命禮儀業小開囚禁。
在此鄭重呼籲:不論何時何地都應備有基本的警戒心和警覺性。尤其是女性朋友,身上盡量帶著防狼裝備以防萬一,最好是學一些基本的防身術保護自己。
南市一名女子準備為癌末病危父親辦後事,上周六到葬儀社訪價,竟遭有性侵前科的葬儀社小開囚禁,女子奮力反抗遭毆打踹踢,還被剪刀刺傷手腳,四小時後才放人。警方前晚逮捕嫌犯,全案依殺人未遂、強盜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,昨晚聲押獲准。被害女子仍住院觀察,還拜託警員:「不要跟我爸爸說,我不想讓他為我操心。」
警方調查,許姓女子(二十七歲)是家中長女,下面還有兩個妹妹,原本在北部工作,因父親罹肝癌,醫師診斷僅剩不到一個月時間,她辭職返家照顧,為想省錢,上周六下午三時三十分到南市國民路鴻德葬儀社訪價,張姓負責人不在家,兒子張時達(三十歲,強制性交、強盜前科)主動邀許女進屋後,迅速伸手按下電動門,許女想逃被張嫌攔住,出手強脫她衣褲。
許女說,張嫌用右手摀住她的口,左手亂摸她的身體,她苦苦哀求,對方突抓狂,拚命朝她的臉又打又踹,還拿剪刀揮砍,割傷她的臉部及手腳。張嫌一度拿出透明膠帶想綑綁她,但她拚命反抗而未得逞。
張嫌還像玩弄寵物般搶走許女手機,恐嚇:「妳敢離開試試看!」一下子動手毆打、一下子假意安慰,要她不要哭。許女遭囚四小時後,張嫌說:「我出門了、妳自己離開。」隨即打開鐵門逃逸,因挨打整張臉腫得無法分辨樣貌的許女擔心有詐,負傷從後門離開,請路人報警送醫。
張嫌犯案後則跑到安南區安中路友人住處躲藏,警方前晚埋伏抓人。張嫌應訊時坦承犯行,家人得知他又出事,氣得大罵。
警方調查,張時達二○○九年初酒後性侵友人女友,又偷竊對方金錢,法官考量雙方和解,依《強制性交罪》等罪判刑一年十個月,緩刑五年,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,緩刑期限在下月五月二十日截止,此次在緩刑期間再度犯案,張嫌即將要入獄服刑。警方說,張時達有吸食安非他命跟K他命前科,懷疑犯案時也有吸食安非他命,已採尿送驗釐清案情。
女子外出安全須知:
◎與陌生人相約見面,最好有男同事或友人陪同
◎洽談生意最好約在辦公室
◎出門前告知家人去處、時間及聯絡方式
◎離開座位後勿再飲用桌上飲料
◎購物或拜訪店家,避免與陌生人單獨相處
◎若遇到高壯歹徒,不要蠻力反擊,伺機尋找脫逃機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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